委托采购物资合同

时间:2026-09-13 21:11:18
委托采购物资合同

委托采购物资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采购物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采购物资合同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产品的名称:

规格:

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 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 元整(¥ 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 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 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 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 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 %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 %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 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 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 ;传真: ,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 份,相关部门各执 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需方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采购物资合同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此处隐藏4027个字……理,对其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得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

14)施工现场处罚制度:对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及时责令整改,第一次发现每次每项对现场管理专员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100元以上,第二次发现再加倍,第三次发现,立即开除现场管理专员,并停发其本月工资,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节严重清除出场,并停止支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款项,自动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后,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因产品及工程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执行中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条款保证施工工期(因甲方原因及设计变更应顺延工期除外)。

4)偷用水电者,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缴纳实际所用水电费用。

5)按合同工期准时交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中途放弃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为达到要挟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等目的,故意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乙方除需承担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须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无条件放弃合同解除时所有工程款的追溯权;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其它单位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

7)若乙方存在制作粗糙、使用劣质材料、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材料或废旧材料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索赔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要求后十天内退货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20 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违约金为定额违约金,双方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提出增加和减少的要求。

8)质保期内,若乙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以合同总额为计算依据,每天按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违约和赔偿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维修通知无法送达乙方的,将按乙方无故不履行维保职责进行惩处,乙方须承担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

10)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对乙方处100元~500元/次的违约金。

九、质保责任

1.质保期壹年内,乙方须保证24小时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在进行维修时造成业主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确保在一个采暖季内,新锅炉及附属设备与原有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除尘脱硫效果良好,否则,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质保金。

十、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其它

1.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法律效力,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若随机抽查中有一次发现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要求时,甲方即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该罚款将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不足、资金短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的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和补充条文,均需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委托采购物资合同5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x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贰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贰仟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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